本报记者 徐昭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话题之一,其中金融扶贫更是成为讨论的焦点。代表委员们认为,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贫困地区的金融需求逐步多样化,应创新多元金融扶贫模式,不仅提供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还要从扶志、扶智等层面帮助贫困地区彻底脱贫,打好金融精准扶贫组合拳。同时,应完善金融扶贫的监管体系,加强金融扶贫资源的全方位监控。
结合自身优势推进脱贫攻坚
全国政协委员、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认为,扶贫一定要抓住产业扶贫、搬迁扶贫、就业扶贫这个扶贫的“牛鼻子”,尤其是因地制宜的产业扶贫更为重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太平保险集团董事长王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好保险扶危济困的重要功能,通过承办基本社保,发展长期护理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加强定点贫困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注重把资金扶贫和健康扶贫、产业扶贫结合起来,确保定点帮扶的甘肃两当、安徽裕安、云南威信三县2020年实现摘帽。
不少金融业人士称,结合当地资源禀赋授人以渔比输血式扶贫更为有效。阳光保险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正在四川雅安积极探索“企业联合专业扶贫组织结合当地机构的联动”模式,从上游支持、下游拓展、加保险保障三个环节形成联动,已协助支持当地建立起黄果柑、枇杷、茶叶、猕猴桃等四个品类的基地,共计3200余亩,同时协助善品公社向农户就技术、管控、品牌等上游工作进行拓展与加深。此外,阳光保险利用自身营销优势为贫困农户解决销售问题。未来两年内阳光保险计划再投入近400万元,帮助用户扩大基地规模,拓展农产品品类,扶助农户建设自身品牌,帮助拓展销售渠道。
两会期间,金融业助力脱贫攻坚也是举措频出。比如,3月20日,中金-贵诚惠农微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发行40亿元,成为国内首单专项用于乡村振兴、支持脱贫攻坚的资产支持证券。
3月19日,银监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8年度服务目标,加大了考核力度,提出在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力争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和普惠型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总体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扶贫小额信贷和精准产业扶贫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力争2018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和基础金融服务空白行政村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对符合贷款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小额贷款需求能贷尽贷等目标。
打好金融精准扶贫组合拳
“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贫困地区的金融需求开始逐步多样化,这就需要金融供给侧积极适应需求侧变化,在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保定市副市长杨伟坤表示,不仅提供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还要从扶志、扶智等层面帮助贫困地区彻底脱贫,打好金融精准扶贫组合拳。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杨小平表示,现阶段,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直接影响了金融扶贫政策落实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谋划金融扶贫工作既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施策发力,又要统筹兼顾脱贫成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建议进一步深化金融扶贫工作,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加大投入,加大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同时,研究建立普惠金融的长效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王国海表示,金融扶贫工作仍然存在金融机构“被动扶贫”、融资水平“含金量不够”、地方扶贫制度“不接地气”等问题,建议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让金融助推脱贫的意识“遍地开花”。健全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为金融扶贫撑好遮风挡雨的“保护伞”。让担保体系成为兜底“防护网”,建立全覆盖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让信用评级成为融资“担保人”,积极培育和设立服务“三农”的征信评级机构。让涉农保险成为风险“分担者”,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试点。
同时,王国海建议,创新多元金融扶贫模式,鼓励设立扶贫投资基金。推动设立扶贫企业挂牌专板,鼓励和引导区域性地方金融机构在精准脱贫中发挥好示范作用,打造特色化的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让金融扶贫效果“更上一层楼”。还要做好扶贫产业规划培育,鼓励贫困户通过自有土地、林地、宅基地和扶贫资金、贷款等量化入股扶贫产业,获得固定或浮动分红。强化金融扶贫政策协调,将金融扶贫资源“拧成一股绳”。
此外,在完善金融扶贫的顶层设计层面,全国政协委员、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温涛认为,应加快建立健全农村金融、金融扶贫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法律法规保障金融资源分配的精准性,实现“强实抑虚”。加强金融扶贫的主体培育,应积极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扶贫产品创新和服务的力度,加快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合作性金融组织,加快政策性保险及担保机构建设。
温涛建议,健全金融扶贫的配套制度,一是由政府将贫困农户建档立卡信息与信用评价体系有机结合,建立“贫困农户信用评价+精准扶贫信息”系统,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识别率;二是建设“三农金融服务室”,打通金融扶贫的“最后一公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以协议的方式积极对接,打造“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服务室+农户”的服务模式,实现金融精准扶贫;三是完善金融扶贫的监管体系,加强金融扶贫资源的全方位监控,依法处理违法违规事件,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扶贫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