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怀宇 通讯员/穗纪宣)近日,经白云区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广州市监察委员会批准,决定对该区太和镇城管辅助执法队原队员杨贵蓝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对其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据悉,这是广州监委系统首例适用留置的案件。
2018年1月中旬,有群众举报称,杨贵蓝收受违建对象好处费,放任其违法建设。白云区监委经初核、立案调查等程序,掌握了杨贵蓝部分违法事实。为进一步展开调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区监委2月3日经研究并报市监委批准后,于2月4日向杨贵蓝宣布留置决定书。在宣布留置后24小时内,区监委以《留置通知书》形式告知杨贵蓝家属和工作单位。为确保安全,区监委对杨贵蓝在留置期间的讯问活动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经调查,杨贵蓝在任太和镇城管辅助执法队员期间,涉嫌利用公权力为他人进行违法建设提供便利,收受他人贿赂。2月9日,经区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将杨贵蓝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月11日,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贵蓝作出逮捕决定。
“依法依规高效办结杨贵蓝案,是广州市区两级监委成立后的重要实践成果,也是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具体体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连生表示,“要始终把握建立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这个要求,通过‘第一案’的实战,把问题难点找出来,把解决办法试出来,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累经验。”
从采取留置措施到移送检察机关,该案件仅用了一个星期。“这么短时间内把案件办到这个程度,这在以前是根本无法想象的。”白云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郑柏生介绍,“本案仅需要询问的对象就有27人,不仅要同公检法联动,还需要职能部门和属地镇村配合。”
“监委作为党统一领导反腐败工作的政治机关,在案件办理、调查取证过程中,各部门都十分配合。”作为转隶干部的白云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周镇聪,对此感触颇深。
“把党内执纪与国家执法有机贯通起来,工作流程更顺了,反腐败的拳头更紧了!”郑柏生表示,“以前采取‘两规’措施,纪委取得的口供笔录移送检察机关后,还需要重新固定,转化后才能作为司法证据。而如今,通过留置取得的证据材料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本案仅用了七天时间就完成了案件移送。”
广州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首例留置案件的办理,彰显了广州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也是广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有力实践,必将为广州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高质量发展积累更多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