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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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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蒋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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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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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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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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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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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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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金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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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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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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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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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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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服热线:400-928-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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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
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尚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峰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提供验资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9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伟、胡慰
联系人:胡慰
四 基金的历史沿革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期届满转型而来。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10月18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行政许可【2013】1320 号文注册。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4年3月28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封闭期为三年,封闭期到期后将进行基金转型。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于2017年1月24日到期,2017年1月25日起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更名为“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2017年8月14日至年2017年8月23日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赎回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调整该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及赎回费等。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7年8月28日起,由原《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通过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期届满转型而来的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系属于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
五 基金的存续
本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六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七 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八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九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十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战略性与战术性相结合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确定各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在此基础之上,一方面综合运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信用策略等进行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另一方面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精选具有持续成长性且估值相对合理,同时股价具有趋势向上的股票构建权益类资产投资组合,以提高基金的整体收益水平。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战略性与战术性相结合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1)战略性资产配置策略
综合运用定性及定量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各重要经济指标的分析,判断宏观经济当前的运行周期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一步结合估值水平、制度和政策变化以及市场情绪等因素对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进行评估,在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确定各大类资产的中长期基本配置比例中枢及偏离幅度。
(2)战术性资产配置策略
紧密跟踪市场流动性、资金流向及供需关系等市场运行状态指标,深入分析各种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以及市场风险偏好特征,在已设定的基本配置比例中枢及偏离幅度的范围内,动态调整各大类资产的中短期配置比例,以从变化的市场环境下最大程度地获利。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的债券投资策略包括: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骑乘策略、信用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选择策略等。
(1)久期调整策略
久期调整策略的目标是在预期利率上升时保全资本,预期利率下降时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本基金将通过综合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价格指数、消费增长率、m1、m2、信贷增长、汇率、国外利率等)、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汇率政策等)以及市场指标(如新债券的发行利率与市场收益率的差异、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回购利率等)预测利率的变动方向、范围和幅度。
具体而言,当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缩短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在规避市场风险的同时,获取再投资收益。当预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将增加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获取因利率下降所带来的资本利的收益。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短期、中期、长期品种的配置上主要采用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债券收益率曲线形状在受到央行货币政策、公开市场操作、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货币供应量和市场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可能发生平行移动、非平行移动(平坦化、陡峭化、扭曲)等变动。收益曲线配置策略就是通过对市场收益率曲线的非平行变动预期,追求获得因收益曲线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将用情景分析的手段比较不同的收益曲线投资策略,即子弹策略(构成组合的证券期限集中于收益率曲线上某一点)、梯形策略(构成组合内每种期限的证券数量基本相当)和哑铃策略(构成组合中的证券的期限集中到两个极端期限),采取当时市场状况下相应的最优投资策略,确定债券资产中短期、中期、长期品种的配置比例。
(3)信用策略
本基金的信用策略主要包含信用利差曲线配置、个券精选策略、信用调整策略以及信用风险控制等方面。
① 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的信用利差,因此信用债利差曲线能够直接影响相应债券品种的信用利差收益率。总体而言,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信用利差趋向缩小的类属品种及个券。在信用利差曲线的分析上,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如下因素:
I 经济周期:经济周期的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影响很大,在经济上行阶段,企业盈利状况持续向好,经营现金流改善,则信用利差可能收窄,而当经济步入下行阶段时,企业的盈利状况减弱,信用利差可能会随之扩大。
II 国家政策也会对信用利差造成很大的影响,例如政策放宽企业发行信用债的审核条件,则将扩大发行主体的规模,进而扩大市场的供给,信用利差有可能扩大。
III 行业景气度的好转往往会推动行业内发债企业的经营状况改善,盈利能力增强,从而可能使得信用利差相应收窄,而行业景气度的下行可能会使得信用利差相应扩大。
IV 债券市场供求、信用债券市场结构和信用债券品种的流动性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也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比如,信用债发行利率提高,相对于贷款的成本优势减弱,则信用债券的发行可能会减少,这会影响到信用债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而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趋势产生影响。
② 个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借助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的行业及公司研究员的专业研究能力,并综合参考外部权威、专业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对发债主体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并结合债券的发行条款(包含期限、票息率、赋税特点、增信方式、提前偿还和赎回等条款),以确定信用债券的实际信用风险状况及其信用利差水平,挖掘并投资于信用风险相对较低、信用利差相对较大的优质品种。具体的分析内容及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国民经济运行的周期阶段、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包含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获取能力、运营能力等)、管理水平及其债务水平等。
③ 信用调整策略
除受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影响外,信用债券本身素质的变化是影响个券信用变化的重要因素,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东背景、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融资能力等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指标。本基金将通过信用债跟踪评级制度,在个券本身素质发生变化后进行严谨评价,以判断个券未来信用发生变化的方向,从而发掘价值低估债券或规避信用风险。
④ 信用风险控制:
本基金将从如下方面进行信用风险控制:
I 根据国家有权机构批准或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依靠基金管理人内部信用分析团队,同时整合基金管理人外部有效资源,深入分析挖掘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现金流、发展趋势等情况。
II 严格遵守信用类债券的备选库制度,根据不同的信用风险等级,按照不同的投资管理流程和权限管理制度,对入库债券进行定期信用跟踪分析。
III 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和集中度限制,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本基金主要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及分析方法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选择和投资。定性分析重点关注所发行债券的具体条款以及发行主体情况。
① 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重点关注债券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包括发行主体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现金流获取能力以及发行主体的长期资本结构等。具体关注指标如下:
I偿债能力:重点关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以及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等指标;
II盈利能力:重点关注ROE、ROA、毛利率以及净利率等指标;
III 现金流获取能力:重点关注销售现金比率、资产现金回收率等指标;
IV 资本结构:重点关注资产负债率指标。
② 定性分析
定性分析重点关注所发行债券的具体条款以及发行主体情况。主要包括债券发行的基本条款(包括私募债券名称、本期发行总额、期限、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募集资金用途、转让范围及约束条件、偿债保障机制、股息分配政策、担保增信情况、发行主体历史发行债券及评级情况以及发行主体主营业务发展前景等方面。
(5)收益率曲线骑乘策略
债券收益的来源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息票收入,第二部分是资本利得收入。在息票收入固定的情况下,通过主动式债券投资的管理,尽可能多的获取资本利得收入是提高本基金收益的重要手段。而资本利得收入主要是通过债券收益率下降取得的,基于此,本基金提出了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骑乘策略的关键影响因素是收益率曲线的陡峭程度,若收益率曲线较为陡峭,则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有较大下滑,进而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
(6)杠杆放大策略
当债券市场出现上升行情时,由于现券收益率较高,市场资金成本较低时,本基金可以不断利用正回购的方式进行滚动操作,放大资金规模、获得超额收益。当债券市场出现下降行情时,由于现券收益率低,市场资金成本高时,本基金可以通过买断式逆回购,在降低债券仓位的同时获取超额收益。
(7)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普通信用债与一系列期权的结合体,既有债券的保护性又有像股票那样的波动性。本基金一方面将对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进行深入挖掘以明确该可转换债券的债底保护,防范信用风险,另一方面,还会进一步分析公司的盈利和成长能力以确定可转换债券中长期的上涨空间。
考虑到可转换债券内含的权利,尤其是转股价的修正权,本基金在借助 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模型对可转换债券进行定价的同时,将密切跟踪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从财务压力、融资安排、未来的投资计划等方面推测、并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确认上市公司对转股价的修正和转股意愿。通过上述方式,基金管理人对可转换债券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从中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
(8)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持续滚动投资方法,将回购或债券的到期日进行均衡等量配置,以应对大量赎回产生的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将通过发行量、前一个月日均成交量、前一个月的交易频率、买卖价差、剩余到期期限等指标甄别个券的流动性。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可以从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虑。其中信用因素是目前最重要的因素,本基金运用CreditMetrics模型——信用矩阵来估计信用利差。该模型的方法主要是估计一定期限内,债务及其它信用类产品构成的组合价值变化的远期分布。这种估计是通过建立信用评级转移矩阵来实现的。其中先对单个资产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然后通过考虑资产之间的相关性和风险头寸,把模型推广到多个债券或贷款的组合。
4、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一方面,本基金将从公司盈利模式、盈利能力、所属行业发展前景、公司行业地位、竞争优势、治理结构等方面对公司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筛选出具有持续成长性且估值相对合理的个股进行重点关注。另一方面,本基金也将积极跟踪公司股价表现,运用趋势跟踪及模式识别模型进行股价跟踪,重点关注股价具有向上趋势的个股。基于以上两方面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提高基金的整体收益水平。
5、权证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采用以下策略。普通策略:根据权证定价模型,选择低估的权证进行投资。持股保护策略:利用认沽权证,可以实现对手中持股的保护。套利策略:当认沽权证和正股价的和低于行权价格时,并且总收益率超过市场无风险收益率时,可以进行无风险套利。
十一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6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3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债公司)编制并发布。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综合反映了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流通交易的所有中央企业债和地方企业债的整体价格走势和投资回报情况;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综合反映了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流通交易的记账式国债的整体价格走势和投资回报情况。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其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60%左右的市值。
上述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分别反映我国企业债、国债以及沪深股票市场的总体走势,适合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实施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二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三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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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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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合同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转换日为2017年1月24日,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根据惠鑫A份额和惠鑫B份额的转换比例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 。自2017年1月25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本基金本报告期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十五 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9、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方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2月5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增加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
(二)在“十、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截至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三)增加了“十一、基金的业绩”的数据。
(四)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自2017年7月25日至2018年1月24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2、2017年7月25日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2017年7月26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2017年7月28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017年7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2017年8月24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开始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7、2017年8月25日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8、2017年8月25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2017年8月29日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半年度报告
10、2017年9月6日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11、2017年10月26日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第3季度报告
12、2017年11月3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调整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的公告
13、2017年11月15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4、2017年11月23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15、2017年12月22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16、2017年12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7、2017年12月3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7年年度资产净值的公告
18、2017年12月3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产品实施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19、2018年1月20日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第4季度报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