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7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8日(星期四)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主持。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41,350,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416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8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2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提案: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
1、表决情况:
同意141,430,8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2,528,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 回购股份的方式
1、表决情况:
同意141,430,8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2,528,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回购股份的用途
1、表决情况:
同意141,430,8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2,528,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表决情况:
同意141,430,8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2,528,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1、表决情况:
同意141,430,8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2,528,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表决情况:
同意141,430,8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2,528,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回购股份的期限
1、表决情况:
同意141,430,8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2,528,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决议的有效期
1、表决情况:
同意141,430,8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2,528,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回购方案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1,430,8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2,528,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1,430,8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2,528,5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