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以下《债权清单》所列的1户企业债权,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接受委托,针对《债权清单》所列吉林炭素有限公司的债权,拟与对方达成和解,即采取通过减免部分欠息的前提下,在2018年内分期还清剩余本息债权的方式解决,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如对解决方案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李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 010-88669165、010-88668796 电子邮件:liq_1@bankcomm.com、 zhangying@bankcomm.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交行大厦A座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2018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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