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4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余姚臻阳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余姚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臻阳房地产”)拟接受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提供的5.7亿元贷款,期限12个月,作为担保:余姚臻阳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余姚臻阳房地产拟以其持有的低塘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余姚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08月02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镇南路138、150、152号;
(五)法定代表人:宋友强;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中介,建筑材料销售,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上海富利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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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余姚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08月02日正式成立,暂无审计报告。
(九)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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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余姚臻阳房地产拟接受中建投信托提供的5.7亿元贷款,期限12个月,作为担保:余姚臻阳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余姚臻阳房地产拟以其持有的低塘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旨在增强余姚臻阳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余姚臻阳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336.95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58.5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