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18-005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3,702,4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1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2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并于 2017 年3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完成后,总股本为 41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60,00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6名,分别为上海复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创投)、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周原九鼎)、苏州文景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景九鼎)、石河子市晟果财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晟果财信)、唐 颖、江伟强、厦门金泰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泰九鼎)、陈水清、深圳汇贤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洪生、卢艳红、刘 铁、鄢维斌、于剑鸣、邢会原、闫永波、乔志城、邵 立、陈 曦、陈小林、王 征、朱雪芬、张家怡、刘春生、刘兰芝、胡创新、高云贤、李云锁、张刚强、郭 丽、毛 蕾、关继峰、郑淼冰、彭军卫、郭伟文、李良勇。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共计113,70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7.73%,将于 2018 年3 月 19 日起上市流通。(2018年3月17日为非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 量及限售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东对其所持股份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复星创投、周原九鼎、文景九鼎、晟果财信、金泰九鼎、唐颖等29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复星创投、周原九鼎、文景九鼎、金泰九鼎承诺:在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将视市场情况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减持方式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绝味食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绝味食品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海通证券对绝味食品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3,702,4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19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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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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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