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07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6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3月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金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参与设立深圳衡庐鹏达一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金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投资”)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99亿元认缴深圳衡庐鹏达一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份额,该合伙企业一期总规模为6亿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金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参与设立深圳衡庐鹏达一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四项子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珠宝”)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双方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证担保合同对应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珠宝向南京银行城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珠宝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公司及持有江苏珠宝 49%股权的股东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禾华富”)共同为江苏珠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珠宝向南京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珠宝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黄金租赁等业务,公司及创禾华富共同为江苏珠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二级子公司南京珠宝向南京银行紫金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江苏珠宝全资子公司北京金一南京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珠宝”)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公司及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共同为南京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江苏金一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江苏珠宝及南京珠宝法定代人张鑫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上述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7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