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保千里 告编号:2018-023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及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千里”)于2018年3月5日收到股东蒋俊杰先生提交的《终止一致行动协议确认书》,股东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庄明、陈海昌、蒋俊杰一致确认于2014年6月10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已到期,上述各方未延长原《一致行动协议》的期限或签署新的协议,上述各方已终止一致行动人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截至2014年6月10日,庄敏、庄明、陈海昌及蒋俊杰均为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电子”)股东,合计持有保千里电子75%的股份。庄敏、庄明、陈海昌及蒋俊杰于2014年6月1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在该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内,就行使保千里电子及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策权事宜建立一致行动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2、庄敏、庄明、陈海昌及蒋俊杰均为公司股东。庄敏持有公司股票854,866,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7%,庄敏已经将其持有的 609,471,51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25%),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授予周培钦。庄明持有公司股票42,499,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陈海昌持有公司股票108,797,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蒋俊杰持有公司股票27,199,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庄敏、庄明、陈海昌及蒋俊杰已分别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终止一致行动协议确认书》主要内容
1、自原《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有效期届满之日止,各方均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原协议所确定的各项义务,原协议得到了各方的良好遵守;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各方将不会基于原协议或者与原协议相关的任何事宜向其他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其他方承担任何义务。
2、原协议到期自动终止后,各方未延长原协议期限或签署新协议。庄敏和庄明作为近亲属,其一致行动关系不因原协议到期而终止,仍为一致行动人;陈海昌、蒋俊杰相互之间及与庄敏和庄明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因原协议到期而终止,不再作为其他各方的一致行动人而对保千里实施控制及施加影响。
3、截至本确认书出具之日,除庄敏和庄明作为近亲属而形成的一致行动人关系仍然存续外,其他各方均不存在与原协议签署人全体或部分成员作其他一致行动安排的行为或事实;亦不存在与其他任何人为巩固和扩大对保千里的股份表决权而作一致行动安排的行为或事实。
4、各方保证上述确认事宜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确认书一经签署,即不可撤销,未经各方一致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本函无效、可撤销或终止。
三、其他说明
1、庄敏和庄明的一致行动人关系未发生变化,双方为一致行动人。
2、公司目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周培钦,本次终止一致行动协议不影响周培钦的控制权。
3、周培钦于2017年11月20日书面告知公司:周培钦与庄敏、陈海昌、庄明、蒋俊杰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事项详见2017年11月22日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庄敏、庄明、陈海昌及蒋俊杰签署的《终止一致行动协议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