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黑牛食品 公告编号:2018-042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黑牛食品”或“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937号)核准。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中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知合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8家发行对象(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农银汇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保荐机构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声明: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其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审计机构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5]004172号、大华审字[2016]004522号、大华审字[2017]002016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内容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由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验资机构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验资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内容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由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目前,上述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