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清源股份”)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清源科技园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52号”文《关于核准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4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126.65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3,158.2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4,968.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34,968.37万元已于2017年1月5日全部到位,存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德师报(验)字(17)第0000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清源科技园区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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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源科技园区项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自2017年1月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清源科技园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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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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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源科技园区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2月28日,本公司“清源科技园区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62.32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9,662.32万元。
(一) 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12,966.8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项目的具体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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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是指募集项目全部投资金额,既包含相关项目2012年5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前投入的金额,也包含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投入的金额。
注2:置换金额是指2012年5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投入的金额。
注3: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外业经地方有权审批机关备案。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清源科技园区募投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10,176.43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笔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归还,公司将在归还上述募集资金后再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本次变更。
四、“清源科技园区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清源科技园区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基本情况
公司“清源科技园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本次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18年2月28日,“清源科技园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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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余额中未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产生节余的原因
本公司在实施“清源科技园区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由于项目立项较早,前期利用自有资金投入较多,但募集资金能够置换的金额为公司作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之日后投入的金额,因此,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有所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成,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和短期偿债压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10,165.08万元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6,1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4,065.0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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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清源易捷”全称为“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节余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于 2018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清源科技园区项目”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成,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和短期偿债压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和短期偿债压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清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经核查后认为:
1、清源股份“清源科技园区项目”已建设完成,其计划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市场环境,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3、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4、清源股份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信建投同意清源股份将“清源科技园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源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