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魏亚男 通讯员/范秀裕 张进)亲人去世本是一件令全家悲痛的事,家庭成员在悲痛之余更应团结一心,共同处理好善后事宜。然而,少数人却不顾亲情法理,利字当头,企图多拿多占,不但为人所不齿,也为法律所不许,最终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近日,佛冈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因贪心引发的家庭遗产继承权纠纷案件。
李某与罗某育有二子李柏(化名)和李松(化名),李某2016年因车祸不幸去世,生前未留遗嘱,李某生前有存款18万元和一楼商铺1间。该商铺属于一座三层楼房,此前夫妻二人经法院调解已将2、3楼分给了两个儿子。现在李某的骤然离世,让大儿子李柏又起了争夺家产的念头。他声称自己是长子,应该继承全部存款和一楼商铺,并拒绝配合母亲罗某和弟弟李松办理存款继承和商铺更名手续,严重侵犯了罗某和李松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罗某和李松将李柏诉至法院,请求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法院认为,李某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因此应当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处理,由于本案所涉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归属罗某;另一半为李某遗产,由罗某、李柏、李松各继承李某份额的三分之一。被告李柏的主张无法律支持,不予采纳。原告诉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遂作出判决,银行存款由原告罗某分得12万元,原告李松、被告李柏各分得3万元;商铺归罗某所有,分别付给李松、李柏应继承的房产份额折价补偿款12万余元;李松、李柏应协助办理商铺过户至罗某名下;3人各负担诉讼费和鉴定费5000余元。
佛冈法官表示,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庭成员相互谦让扶持,才能成就彼此。法律在维护和弘扬社会主义家庭美德方面,始终是旗帜鲜明的。如果不顾家庭伦理道德,只想着自己多占一些,到头来只会凭空增加诉累和经济负担,妨碍了别人,也损害了自己。具体到本案,当事人本来可以相互配合,顺利继承全部财产,但就是因为个别人的贪念,使得各自都增加了诉讼负担。早知今日,何必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