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2月28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交委”)与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沿江公司”)就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沿江项目”)实施货车运输收费调整事宜(“收费调整”)签订了协议。根据收费调整方案,自2018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沿江项目通行的全部类型货车将按正常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通行费,深圳交委为此给予沿江公司人民币3.02亿元的补偿。收费调整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前,有关各方将进一步协商确定其后续安排,如果收费调整方案不再实施,沿江项目通行的全部类型货车将恢复正常收费标准。
基于沿江项目的营运表现、车型构成以及本公司的资产、收入、利润规模,本公司认为:收费调整方案公平合理,在满足政府部门交通组织规划的需求、降低沿线区域的物流成本的同时,合理地补偿了本公司的利益,且有利于沿江项目车流量的增长,可实现政府、社会和企业的三方共赢。实施收费调整方案对本公司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14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实施货车运输收费调整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