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8-029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凯启”)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即稠州银行宁波分行向宁波凯启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12个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建设”)拟以其名下的部分资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2个月。同时,公司拟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2个月。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因本次担保涉及的被担保对象未在本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的被担保对象范围内,故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8月8日
住所:宁波保税区扬子江北路8号3幢103室
法定代表人:施伟光
注册资本:肆仟伍佰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模具的开发、制造及维修;金属原料及制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自主选择经营其他一般经营项目。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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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宁波银亿建设拟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为:宁波凯启拟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2个月。
抵押资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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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抵押资产均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公司拟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为:宁波凯启拟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宁波凯启经营情况、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22,993.31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656,919.95万元的125.2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822,993.3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同时,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宁波凯启营业执照;
3、宁波凯启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 2017年1-12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