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8-13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12日以亲自送达、内部OA、微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2月26日上午9:00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8人,现场参加的4人,电话会议表决的4人,合计8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受让股权的议案》。
公司向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占本次投资深圳慧大成后7.41%的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向深圳慧聚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股权转让款9,672.75万元,受让深圳慧聚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深圳慧大成14.33%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对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和受让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璟丰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