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8-05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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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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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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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粘胶纤维的生产和销售,从事醋酐的生产和研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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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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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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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7年,行业格局复杂多变,政策调整与各种矛盾相互交织,挑战和机遇并存。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在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吉林化纤以“优化整合、提高效率、内拓外联、双轮驱动”工作方针为指导下,始终坚持“夯实主业,加快升级,适度转型”的原则,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产能逐步得到释放,运行成本逐步降低;产品升级放量创新高;不断优化资产结构、资本结构、业务结构,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主导地位,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19,782万元,同比增长57.60%;实现净利润8,559万元,同比增长163.33%。
(一)、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三个募投项目即:1万吨人造丝细旦化升级改造项目、1万吨可降解生物质连续纺长丝项目已全部建成投产、3万吨高改性复合强韧丝项目已经完成90%的进度;吉林艾卡升级改造项目已于7月全面投产,实现了艾卡公司实质性盈利;另外,公司内部其它的升级改造项目也在年内建成投产。上述项目的建成投产,使公司产能逐步得到释放,运行成本逐步降低,成为全球产能最大、质量最优的人造丝生产商。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
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进、环保标准的提高,基础制造业将进一步向生产效率高、环保基础优良、技术稳定领先、规模效应明显的大型企业集中。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稳步推进“求壮大”的目标发展规划:到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国有资产、净利润、员工收入、股东回报实现稳步增长,资产、业务、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在部分细分领域取得市场定价权,成为全球一流的纤维材料及相关延伸产品的供应商。
一是根据公司“求壮大”的发展规划,并结合吉林市国资改革方向——全面支持唯一控股上市公司吉林化纤的发展,逐步实现优质国有资产证券化,全面提升吉林化纤核心竞争力,2017年公司收购奇峰化纤20%的国有股权。
二是吉林化纤作为吉林市唯一控股上市公司延伸发展碳纤维材料,是公司建成全球一流纤维及相关延伸产品供应商的必由之路。2017年12月7日,公司与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材料”)签署《碳纤维产业合作框架协议》,国兴材料计划将其持有的部分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股权,即18%股权转让给吉林化纤。
(三)、加快产品结构“三化”升级
公司始终坚持“三化”持续升级,一是传统产品优质化升级;二是规模产品差别化升级;三是新产品产业链一体化升级,通过“三化”升级,使公司产品在国内外高端市场领域多点发力,产品毛利率、差别化率、市场占有率均得到提升。
(四)加大环境治理投入
公司始终注重对环境治理的投入,2017年先后实施了废汽治理、清污分流等环境治理项目,完成了国家环保部对公司环境国检,同时,全力抓好新项目立项前的环境评价,为公司的扩大规模提供了必要条件。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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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