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8-010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及议案已通知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存货、固定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2017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1,857.05万元,该事项将减少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12.63万元,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需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标准。
资产范围及2017年度预计计提的资产减值累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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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数据为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做出了书面说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及股东权益;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对2017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存货、固定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及股东权益。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对2017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存货、固定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2、《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北京租赁办公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充分利用北京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优势,人力资源优势,研发优势,信息优势,同意公司在北京租赁物业,以便于更好的开展人才队伍建设、研发及创新型业务等工作。
公司拟租赁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路10号恒通商务园39幢B55号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该房产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授权其下属子公司北京京东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予以出租。租赁期3年,房屋租金及物业费三年共计约1,193万元,年均约4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涉及的金额达到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未达到50%,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安排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北京租赁办公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3、《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所持慧图科技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经营效率、规避经营风险,同意公司出售持有的北京慧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图科技”)部分股份。在综合考虑慧图科技以往业绩、最近一次的增发价格及类似可比公司的相关指标,以不低于6.50元/股的价格出售公司持有的慧图科技股份350万股。
预计本次交易涉及交易金额不低于2,275万元(按6.50元/股价格测算),预计实现税前投资收益758.33万元、税后投资收益644.58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慧图科技股份100万股,占慧图科技总股本的0.94%。
本次交易预计产生的投资收益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未达到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2个月内办理完毕后续相关事宜。
后续交易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及时进行披露。
三、备查文件
1、加盖董事会印章并附签字页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加盖监事会印章并附签字页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青龙管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