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天风证券”)作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就吉林化纤董事会审议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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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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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6,625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德武,经营范围:生产各种腈纶纤维、腈纶毛条机相关产品。该公司为吉林化纤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所控制的公司,为吉林化纤的关联法人。
吉林化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注册资本71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宏伟,经营范围: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筑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非标准钢结构的安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施工)。该公司为吉林化纤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所控制的公司,为吉林化纤的关联法人。
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德武,经营范围:在中国境内外开发、生产和销售腈纶,差别化腈纶,特殊化腈纶及其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该公司为吉林化纤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所控企业(奇峰化纤)的合营公司,为吉林化纤的关联法人。
吉林市拓普纺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宏伟,经营范围腈纶纱、粘胶纱制造;自有资产经营;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机械设备的经销及进出口;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该公司为吉林化纤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所控制的公司,为吉林化纤的关联法人。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402.50万元,法定代表人:岳福升,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不含木材)、纺织原料、农副产品(不含粮油)批发零售。该公司为吉林化纤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所控制的公司,为吉林化纤的关联法人。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906.58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德武,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承包境外化纤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电力生产;热力、工业用水服务(以上项目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该公司为吉林化纤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所控制的公司,为吉林化纤的关联法人。
4、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皆为采购、销售或提供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遵循协议约定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产生的利益转移方向(不适用)
(3)因交易标的特殊性,需要说明与定价有关的其他事项:无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各方都能够按照相关合同或协议执行,不存在坏帐可能。
5、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2)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从企业实际出发,对暂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对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审议程序
(1)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公司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通过,同意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交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冯文敏 吴 丽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