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8-00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49,978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70,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70,849,978股。发行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000万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084.9978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92号)。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已经于2017年12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由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生相应变动,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总股本变更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原内容: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000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084.9978万元。
原内容: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70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700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7084.997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7084.9978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鉴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因此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及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