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3月1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09)、《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12日收到持股3%以上股东许敏田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子议案的函》,该函中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
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08)等公告。为进一步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现提请公司确定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除上述增加临时子议案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的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指《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临时提案进行审核后认为:许敏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651,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64%,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作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1项议案的子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8-013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持股3%以上股东临时子议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