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18-00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2月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2月13日14时-15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同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
鉴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4名激励对象因在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期间离职,不能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2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权益资格,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名单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如下调整: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61人调整为129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40.73万股调整为554.86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512.73万股调整为443.895万股,预留股数由128万股调整为110.97万股。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18年2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18年2月13日为授予日,向129名激励对象授予总计443.895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第四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17年第四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