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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天津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存在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调节监管指标违法违规行为。天津银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30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天津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银监罚决字〔2018〕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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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全称 |
个人姓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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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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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张晓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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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调节监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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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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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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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天津银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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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1月19日 |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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