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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本次将专门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6,2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资金专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专门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6,2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资金专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独立董事: 刘阳 李大福 贾男
2018年2 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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