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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17年6月8日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决议[具体详见2015年12月31日、2017年6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权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公司已于2018年1月19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已于近日取得了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74,954,060元整变更为人民币674,210,027元整,其他事项不变,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的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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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5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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