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uglas W. Diamond,芝加哥大学布斯商学院的Merton H. Miller金融专业杰出服务教授
2007至2010年的金融危机已经过去十年,我们从中学到了些什么?
对于引发此次危机的“原因”有很多种解释,但并未达成共识。其中一种解释是经济系统连接过度——即有太多的人依赖其他人购买保险、信用违约掉期等等。另一种解释是人们的恐慌导致金融系统遭受挤兑,不得不处理大量的短期债务。还有一种解释就是大而不倒(TBTF)的问题。
大而不倒确实是个问题,但这并不是危机发生的原因。那么是谁引发了这最大的麻烦?显然是投资银行,比如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我认为没有人会觉得雷曼是那种大而不倒的机构。因此问题的关键并非是传统机构大而不倒。
我曾在2007年之前的一次演讲中表示金融危机随时有可能发生,而其原因总是和短期债务问题有关。因此,对我来说,那时发生的情况就像是一场银行挤兑危机。
您怎么看待危机之后的监管措施?
目前还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是好还是坏。或许这个法案有超过40%的内容是好的,也并没什么太糟糕的内容。不过,我们并没有再经历一次重大的金融危机,因此无法说明在这数百条要求中,哪些是有用的,哪些是多余的,哪些是不好的。
大型银行不喜欢资本要求,也不喜欢沃尔克规则(Volcker Rule),因为这意味着既不能做这个(自营交易)也不能做那个(借贷)。比起沃尔克规则,我还是更喜欢资本要求,因为很多行为看上去就像是自营交易,包括造市。沃尔克规则看似减少了造市商持有的债券数量,但债券市场是否也变得缺少流动性,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如果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场危机,那就很难制定规则来解决问题。这就好像是人们不知道自己是得了癌症还是真菌感染。于是决定两个病一起治,后来病好了,不过这或许和治疗根本就没什么关系。或许它自己就好了。
相比2007年,我们现在是否更安全了?
是的,我认为多德弗兰克法案确实让我们更安全了,不过即便我们没有通过任何法案,或许也会很安全。谁也不会想要连续经历两次危机,痛苦的经历依然记忆犹新。就像我们会说:“昨天我犯了个错误,今天我要做出不一样的决定。”
多德弗兰克法案并未杜绝任何可能引起危机的危险操作。没有任何法律可以或者说应该做到这一点。金融危机肯定还会发生,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就能知道这个法案有多大的作用。
在我看来,有人会说该法案的目的之一是防止再次出现紧急援助。如果大家都是这样理解这个法案,那这将是一个大问题。因为,在危机中对金融系统提供扶持是必不可少的。这是央行以及政府存在的意义。虽然确实不能太过依赖他们的帮助,但我们不希望完全失去获得这种帮助的可能性。
您研究银行业已有40余年。在您看来,我们会遭遇另一次金融危机吗?
我们肯定会遭遇另一次金融危机。我们无法杜绝危机的发生,但我们一定可以降低危机的严重性。但我们无法将危机降到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