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8-006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娄烦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娄烦矿业”)拟用账面价值合计为25,225.04万元的铁矿采选设备及其附属资产与山东地矿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矿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2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租赁款项支付之日起5年,融资租赁年利率9.3%,采用等额本息,按季期末还款的租金支付方式。
公司控股股东为山东地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矿集团”),地矿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地矿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地矿租赁50.36%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地矿租赁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4名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地矿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0889000024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亿玖仟贰佰柒拾陆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王英南
6.住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74号
7.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8.经营范围: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范围内的融资租赁业务及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以上项目的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通用机械设备、专用机械设备、医疗器械、钻探器材租赁,房产租赁,汽车租赁;医疗器械、机械设备、钻探器材、仪器仪表、办公设备、通讯器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五金产品、金属材料、钢材、化肥、汽车销售、进出口及代理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财务咨询(不含代理记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节能环保技术的推广、技改、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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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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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地矿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地矿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地矿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地矿租赁为公司的关联方法人,此项融资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铁矿采选设备及其附属资产(井巷工程、矿车、矿用变压器、排水系统工程、矿用自卸车、电机、低下矿山六大监控系统、钻机等资产)。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 公司子公司娄烦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
(四)资产账面价值:上述设备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25,225.04万元。
(五)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涉及司法查封、冻结等情况。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山东地矿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娄烦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
(一)租赁物:井巷工程、矿车、矿用变压器、排水系统工程、矿用自卸车、电机、低下矿山六大监控系统、钻机等铁矿采选设备及其附属资产。
(二)融资金额:20,000万元
(三)融资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子公司娄烦矿业将上述租赁物件转让给地矿租赁,同时再与地矿租赁就该租赁物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地矿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四)租赁期限:60个月
(五)租赁利率:固定利率,年租赁利率9.3%
(六)租金总额:290,002,028.83元
(七)租金及支付方式:自起租日开始,以3个月为周期进行租金支付,合计20期,其中前19期等额本息支付,最后一期支付剩余本金和利息。
(八)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地矿租赁所有;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名义价款(100元)和最后一期租金在内的全部款项后,租赁物将按“届时状况届时地点”于租赁期限届满时自动转归承租人所有。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融资租赁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本次租赁利率,定价公允合理。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矿业采选设备进行筹资,可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缓解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
(二)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回购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地矿租赁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0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与山东地矿租赁有限公司是关联方,公司子公司拟与山东地矿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属于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我们同意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子公司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