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03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将依据职责权限切实推动金一文化有效实施有关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切实履行承诺;
3、如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金一文化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查文件:
1、《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2、《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