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1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月12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洁柔”)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了书面回复,现就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及公司做出的相关回复说明公告如下:
1、请按照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3号》(以下简称“《公告格式第43号》”)的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进一步说明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下简称“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的理由。
回复:
(1)行业特点及公司发展阶段
近几年,随着政府环保力度的加大,高能耗、高污染、低产能企业被逐步淘汰出局,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
2017年6月以来,随着国际国内纸浆价格的迅猛上涨,导致一些中小企业不断退出市场。
市场消费不断升级,电商渠道渗透加强,便利店网点不断扩充,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模式愈加突出。因此,公司市场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
2017年全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渠道建设,细分市场、扩大经销商网络布局,营销组织架构更加细化,经销商管理更为精准,同时公司加大在天猫、淘宝、京东、一号店、苏宁等电商平台的投入,并搭建配置相应的物流系统,加强了电商的投入和建设,充分发挥创新研发能力,不断更新升级产品类型和产品品质,保障业绩的稳定增长。
(2)经营模式
公司不断的了解并挖掘消费者的潜在需求,致力于全方位满足市场的需求,不断创新,生产高品质产品。
目前,国内公司的经销商已经接近2000家,营销网络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县)级城市,采取直销到县、分销到镇的渠道下沉策略,不断的细分与扁平化市场经营、扩大经销商的网络布局,不断的建立与完善营销网络。
同时公司与沃尔玛、华润万家、大润发、家乐福和永辉等大型连锁卖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逐步将一些重点的卖场转为公司直营。
(3)经营情况
公司近三年的经营实力不断增强,始终坚持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17年10月31日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截至2017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60.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15%,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777.25万元,资本公积为106,482.30万元;合并未分配利润107,713.02万元,合并资本公积为111,110.58万元;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31,249.99万元—36,458.32万元,盈利能力持续稳步提升。
(4)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作为国内生活用纸领先企业,在提高公司效能的同时,保证产品的品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在借鉴国内外成熟企业经验的同时不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开发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满足市场多层次和差异化的产品需求,致力于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多样的生活用纸产品。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战略布局,2017年新增了广东云浮12万吨的产能建设,河北唐山2.5万吨产能建设,来满足华南以西和华北、东北的产能需求,总产能达65万吨。未来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态势,依托下属子公司江门中顺、江门洁柔、云浮中顺、四川中顺、浙江中顺、湖北中顺和唐山分公司进一步扩大规模,全面形成华东、华南、华西、华北和华中的生产布局,产品覆盖全国。
公司在价值链和各个环节精耕细作,提升盈利能力的同时,提高品牌占有率、公司形象力和社会影响力;公司管理层在未来的经营管理中,会不断吸取经验,加强企业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合理控制企业运营成本,提升企业盈利效益,更好的回报投资者。
基于对监管部门的监管理念和监管导向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公司运作行为,强化上市公司使命担当,提高公司股东回报意识,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并结合公司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顺公司提出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2、请按照本所《公告格式第43号》的要求,问询并披露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明确的减持或不减持计划,并督促相关股东将其作为承诺事项予以遵守。
回复: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顺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董事刘金锋先生,财务总监董晔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2018年1月1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96,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55%,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进行披露,详见2018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其他董监高人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将上述关于买卖公司股份事项作为承诺严格遵守。
3、请补充披露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筹划过程,你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回复:
公司于2018年1月3日下午收到控股股东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顺公司提交的《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提议和承诺函》。
当天收市后,董事邓颖忠、邓冠彪、邓冠杰、周启超、刘金锋、财务总监董晔及董事会办公室成员以现场方式参与了讨论,讨论结束已口头告知各位知情人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并约束近亲属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公司也于讨论当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披露的公告》并将相关内幕知情人信息报备深交所。
公司自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价未出现异常波动。
4、根据你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股份增持完成的公告》,你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周启超于2017年12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你公司股票693,939股,增持金额1,006.21万元。请详细说明上述股东增持的具体原因,并请你公司核查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回复:
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启超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2017年10月31日向公司提交《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准备实施的增持计划,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2),2017年12月5日,公司收到周启超先生增持计划完成的通知,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股份增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9)。周启超先生出于个人意愿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增持公司股票,公司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形。
5、请说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预披露前三个月内投资者调研的详细情况。
回复:
公司2017年11月2日下午3点在深圳福田区兴业银行大厦举办了专场机构投资者交流会,此次交流会是由约调研数据平台按行业、自选股定向精准邀请,共有98余位机构投资者及行业研究员参与,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不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任何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6、请补充披露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经过财务测算,是否超过公司可分配范围。
回复:
公司近三年的经营实力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始终坚持进行利润分 配。根据公司2017年10月31日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截至2017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60.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15%,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777.25万元,资本公积为106,482.30万元;合并未分配利 润107,713.02万元,合并资本公积为111,110.58万元,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31,249.99万元—36,458.32万元,此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如以公司目前股本757,464,540股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7,574.65万元,需资本公积75,746.45万元。利润分配方案未超过公司可分配范围,公司完全具备本次利润分配的条件和能力。
7、你公司经营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回复:
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8、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它事项。
回复: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顺公司提出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等因素前提下提出,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附件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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