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18-001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530,08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6年12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6号)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普通股。2017年1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上市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或自取得公司股票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三年。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19名,分别为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创富”)、上海诚鼎创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诚鼎”)、无锡诚鼎创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诚鼎”)、希望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望金汇”)、上海润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润勇”)共5名法人股东以及张玲珑、蔡芳钻、沈菊林、阮宏来、王新革、黄继承、张忠良、张良森、徐珽、姜海、顾海清、袁秀峰、贾凯、陈启松共14名自然人股东。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数量共31,53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063%,将于2018年1月25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0,000,000股。上述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进行过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1、复星创富、上海诚鼎、无锡诚鼎、希望金汇、润勇投资5名法人股东以及张玲珑、蔡芳钻、沈菊林、阮宏来、王新革、黄继承、张忠良、张良森8名自然人股东
上述股东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法兰泰克股份承诺:自法兰泰克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持有的法兰泰克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本人持有的法兰泰克股份。
2、徐珽、姜海、顾海清、袁秀峰、贾凯5名自然人股东
上述股东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
(1)自法兰泰克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法兰泰克股份,也不由法兰泰克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法兰泰克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法兰泰克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法兰泰克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法兰泰克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法兰泰克股票的发行价;法兰泰克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法兰泰克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陈启松
陈启松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自本人取得法兰泰克股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法兰泰克股份,也不由法兰泰克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 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出的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招商证券对法兰泰克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530,08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月25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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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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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