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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8日讯 据央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发布的并银罚字〔2017〕第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信诚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九条,《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九条,《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三条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第八条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此机构处以罚款人民币25万元,对高级管理人员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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