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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吴忠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池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盐池支行”)存在存贷挂钩违法违规行为。
银监会吴忠监管分局对其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吴忠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吴银监罚决字〔2017〕1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池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吴银监罚决字〔201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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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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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池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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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梅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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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存贷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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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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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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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监会吴忠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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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7月3日 |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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