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嘴山银行高管无证上岗等三宗违法 被罚90万)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石嘴山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石嘴山银行存在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向分支机构存放理财资金且未将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严格分离、以自有资金发放委托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银监会石嘴山银监分局对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90万元;对李武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
石嘴山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石银监罚决字〔2017〕5号)
(石嘴山银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石银监罚决字〔201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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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李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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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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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李登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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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向分支机构存放理财资金且未将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严格分离、以自有资金发放委托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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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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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1.对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90万元。 2.对李武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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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石嘴山银监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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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