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2月29日讯 12月29日,银监会官网发布公告,对涉及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案件的13家出资机构作出了行政处罚,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恒丰银行、兴业银行郑州分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天津滨海农商银行、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吉林乾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罚没金额合计13.41亿元。
其中,没收违法所得6.61亿元,并处1倍罚款6.61亿元,其他违规罚款1930万元。同时,对这些出资机构的45名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取消6人高管任职资格,禁止3人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36名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和经济处罚。至此,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件监管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已基本结束。
此次罚没13家出资机构的13.41亿元,加上此前对广发银行总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机构罚没的7.22亿元,银监会对整个涉案的银行业机构共处罚金逾20亿。
12月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对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案件的处罚结果:对广发银行总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没合计7.22亿元,被称为史上“最大罚单”。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7553.79万元,并处以3倍罚款52661.37万元,其他违规罚款2000万元。对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和2名原纪委书记分别给予取消5年高管任职资格、警告和经济处罚,对6名涉案员工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这一切要追溯到三年前一起名叫“侨兴债”的案件。2014年12月起,广东民企侨兴集团旗下的两家公司侨兴电讯、侨兴电信通过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下称“粤股交”)发行两年期私募债,合计本息11.46亿元。
该私募债由债券承销人粤股交在互联网发行平台“招财宝”发布,浙商财险为债券本金及到期兑付提供货币债务履约保证保险,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出具履约保函。
据银监会2017年12月8日公告披露,2016年12月20日,广东惠州侨兴集团下属的2家公司在“招财宝”平台发行的10亿元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该私募债由浙商财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但该公司称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为其出具了兜底保函。之后10多家金融机构拿着兜底保函等协议,先后向广发银行询问并主张债权。由此暴露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员工与侨兴集团人员内外勾结、私刻公章、违规担保案件,涉案金额约120亿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约100亿元,主要用于掩盖该行的巨额不良资产和经营损失。
银监会认定广发银行十二项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出具与事实不符的金融票证;未尽职审查保理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流动资金贷款用途监督不到位,未尽职审查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等;以流动资金贷款科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报送监管数据不真实等。
银监会“金融街15号”公众号同时就此事发布回应,广发违规担保案涉及三类机构:案发机构、通道机构、出资机构,本次罚的是出资机构,业务链条上的所有违规行为都要受罚,让违法违规者付出代价。罚没金额根据违法所得计算,原则上“没一罚一”,让机构明白“违法获利者,必将无利可图”。
银监会同时表示,机构将以来自自己的利润缴纳罚款,罚款都上交国库。这些机构利润充足,运营平稳,交了罚款也不会影响正常经营。银行业机构不管大小都有监管部门看着,处罚就是敲警钟,就是要让银行更好发展。(网易财经 李兆元bjlizhaoyuan@corp.netea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