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省金融租赁租前调查违法违规)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前调查不充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中国银监会河北银监局罚款二十万元。
处罚依据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河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冀银监罚决字〔20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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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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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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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徐敏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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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租前调查不充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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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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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二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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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河北银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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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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