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用无主坟“发财” 海南一村干部受审)
新华社海口12月6日电(记者吴茂辉)将无主坟登记在自己名下,申报迁坟补偿款用于个人开支,海南一村干部被提起公诉。
近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县利国镇秦标村委会原党支部委员罗某强涉嫌贪污一案。来自乐东大安镇西黎村委会、昂外村委会的10多名村干部旁听庭审。
据悉,2013年下半年到2014年上半年,罗某强作为秦标村委会拆迁工作组成员协助利国镇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动员村民搬迁坟墓。期间,罗某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11座无主坟墓登记在自己名下,申报迁坟补偿款4.95万元,扣除迁坟费用外,罗某强获利3.08万元,并全部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罗某强涉嫌贪污罪被提起公诉后,于2017年9月向乐东检察院退赃3.08万元。
乐东法院党组成员郭仁东指出,罗某强在协助镇政府迁坟的过程中,将无主坟的补偿占为己有,用于家庭开支已经构成了贪污罪。经庭审,罗某强表示认罪,并请求从轻处罚,法庭将择日宣判该案。
(原标题:利用无主坟“发财” 海南一村干部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