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顺丰速运通州分公司因使用未检定电子秤被罚)
中国网财经11月30日讯 今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了对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通)质监当罚字【2017】127号)。
决定书显示,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电子秤1台未经检定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为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