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拟发行新股2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0000万股,拟赴上交所上市。
根据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家发改委与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精神,浙江省嘉兴市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开展以探索健全工业用地多途径多方式市场供应体系、多主体供应工业用地市场流转体系、工业用地租价均衡、居住与工业用地比价合理的价格体系等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
2015年6月,海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试行办法》。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出让位于海宁市盐官镇天通路2号(原电镀园区西区块)的工业(照明器具制造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挂牌竞价,发行人竞得该宗地,并与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就该宗地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合同(租赁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宗地尚处在先租后让的租赁期内。如果未来发行人未能达到相关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考核指标的要求,或将该宗地闲置超过相关合同约定的期限,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甚至可能面临该宗地的土地出让合同签署被终止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