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1月9日讯 合力泰(002217)晚间公告,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王宜明今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短线交易合力泰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王宜明立案调查。
根据合力泰2017年三季报,王宜明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持有股份101,837,032股,持股比例为3.26%,其中78,178,673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第一大股东为文开福持有股份616,759,408股,持股比例为19.72%,其中380,260,200股处于质押状态,10,560,000处于冻结状态。
此前,王宜明有过减持。
2017年8月1日合力泰发布《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王宜明彼时的持股份额为3.31%,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000股(含)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减持原因是个人资金需求。王宜明持有的的发行人股份,截止2011年2月21日限售期已满。
10月13日合力泰公告披露,王宜明通过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股票1,84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6%。减持后王宜明的持股比例下降到3.26%,也就是三季报中王宜明的持股数量。
根据深交所数据,王宜明在9月4日,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以11.42元/股的价格减持了1848100股股票(变动比例0.5908%),这与前述公告吻合。此外,他还在9月4日,以11.35元/股的价格增持了62378股股票(变动比例0.0199%)。
根据此前公告,王宜明9月4日的这两笔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当时合力泰称,“经公司自查,王宜明先生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该次事项当时的处理情况是,按照王宜明该次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明细计算,上述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11.42-11.35)× 62378=4366.46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收回王宜明的上述收益。
王宜明当时承诺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不过,今日王宜明依然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短线交易合力泰股票,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他立案调查。
今年以来,合力泰曾在2017年10月23日上过一次龙虎榜,当日收于11.95元/股,涨幅达10.04%。
除了王宜明,其他多个股东也在近期有过减持行为。
根据2017年三季报,合力泰前十名股东中,文开福、曾力、陈运、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马娟娥、泰和县易泰 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他们分列第一、第三、第五、第七、第八、第十大股东。
合力泰披露此前披露,截至11月7日,股东曾力、陈运、马娟娥、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易泰投资、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2%。(网易财经 马莉bjmali1@corp.netea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