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三板森鹰窗业IPO被否信批受关注 天星投2250万为第4大股东)
新三板挂牌企业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证券代码:430483)长达两年的IPO“马拉松长跑”被宣布告一段落。
10月31日晚,证监会发布最新审核结果,6家企业上会,最终2家获得通过、1家暂缓表决、3家企业被否。森鹰窗业在被否行列。据挖贝网了解,发审委主要关注森鹰窗业5个方面问题,其中包括其2013年被行政处罚却未披露的事项。
挖贝网注意到,天星资本曾投资森鹰窗业2250万元,现为其第4大股东。
新三板一年5次募资1.09亿 天星投资2250万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森鹰窗业主要从事节能铝包木窗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是一家名副其实的老牌企业,1999年12月22日成立至今已有近18年时间,2014年1月24日即已挂牌新三板。
森鹰窗业挂牌后一直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只在2015年有过少量成交。因申请上市,自2016年1月4日起在新三板暂停转让。截止目前,森鹰窗业股东共113户,较挂牌之初的95户增加18户。
森鹰窗业颇受资本欢迎。自2014年12月4日启动新三板募资后,2015年一年时间里完成募资5次,金额合计1.09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天星资本参与了森鹰窗业挂牌后的第三次募资,2015年8月,天星资本通过北京天星明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天星明辉)以15元/股的价格认购150万股,合计投资2250万元。
森鹰窗业挂牌后5次募资详情(挖贝网wabei.cn制图)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截止2017年6月30日,天星明辉仍持有森鹰窗业150万股,持股占比2.11%,为其第4大股东。
获得资本青睐与良好业绩密不可分。森鹰窗业2014年以来的财务数据显示,公司发展稳定,业绩表现良好。2014年-2016年营收分别为3.55亿元、3.73亿元、3.9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864.11万元、6073.84万元、6952.41万元。2017年上半年的营收和净利润分别为1.65亿元、2805.37万元。
不过,即便有良好业绩做支撑,森鹰窗业上市计划仍然以失败告终。
发审委关注5大问题 翻2013年受罚旧账
在曝出乐视网“发审风波”后,发审结果更受关注。
数据显示,自新一届发审委10月17日亮相以来,共审核25家公司的首发申请,其中,6家被否,3家暂缓表决,16家获得通过,通过率仅为64%,大大低于前9个月80.99%的通过率。
有市场人士认为,从目前审核情况来看,对于IPO的审核是越来越严格。这是为资本市场严把关的重要表现。
挖贝网注意到,本次首发未通过的森鹰窗业被发审委关注5个方面问题,涉及各渠道销售收入占比、售价、毛利率、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等问题,并要求森鹰窗业对2015年首次申报中遗漏2013年一次行政处罚的原因,以及还有无类似事项、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并有效执行进行说明。
以下为森鹰窗业被发审委要求具体说明的事项:
1.报告期内,发行人工程渠道销售收入占比逐年下降,工程客户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逐年上升。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下游需求变化,特别是工程类业务集中地——东北、华北地区房地产市场及政策变化情况,进一步说明2017年工程渠道销售收入同比下降的原因,结合在手订单情况,分析说明发行人工程渠道业务未来的发展趋势;(2)结合工程渠道下签订的合同类型、各期主要工程项目的开工时间、期末完工进度、预计完工时间、竣工验收时间及单个项目的时间周期,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对工程渠道实现的收入按建造合同准则以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结合发行人信用政策、客户结构的调整策略、完工百分比法的确认原则,说明2016年、2017年1-6月末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及其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渠道收入占比逐年上升,经销商客户数量逐年增加,经销方式下的单位售价、毛利率都高于工程渠道和直接销售。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经销网络和渠道建设的规划,说明经销协议的主要内容、经销商管理、定价机制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2)结合对经销商的销售策略,报告期爆款产品和非爆款产品的比例等,说明经销售价高于直销和工程渠道的原因及其商业合理性;(3)结合销售政策、经销模式、直销模式、工程渠道销售下不同产品的成本、原材料价格变动、产品价格变动等情况,说明经销毛利率高于直销和工程渠道,且不同报告期变动幅度不相一致的原因及其商业合理性;(4)说明经销商终端销售实现情况,报告期向经销商计提返利情况及支付情况,是否存在发行人为经销商提供担保、资金融通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5)结合发行人1-9月份经销渠道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幅度仅为67.83%,说明2017年经销业务增长100%推进计划的可行性,以及保持经销模式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6)说明发行人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方法、程序,并发表核查意见。
3.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工程类、直销类客户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工程经销商,应收账款各期余额逐年增加。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有无变化;(2)结合报告期内工程类、直销类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相关房地产项目的完工、销售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较高的主要原因及其合理性;(3)结合期后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说明发行人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说明质保金是否存在不能回收的风险,以及与客户是否存在质保方面的法律纠纷;(5)据报道,发行人自2016年5月、2017年5月开始,分别对工程项目、零售用户所有销售的产品实行终身免费售后服务,请说明发行人此承诺的具体内容、发行人在此承诺项下的具体权利、义务,及对发行人未来经营管理、业绩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4.报告期末,发行人存货较期初增加48.82%,预付款余额较期初增加了124.82%。此外,2016年底到报告期末,发行人预付土地款和设备款合计2,825.13万元。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业务季节性特点、在手订单情况,说明期末存货、预付款大幅增加的合理性,说明2016年新增的预付土地和设备款长期挂账的原因,目前相关交易的进展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经发行人自查及中介机构持续核查发现,2013年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对发行人处以责令改正、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事项在2015年首次申报中遗漏。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未披露的原因、发行人有无其他类似未披露事项及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