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仁怀茅台农商行违法虚假出表不良信贷资产 董事长决策)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5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遵义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怀茅台农商行)虚假出表不良信贷资产,杨佳鑫任仁怀茅台农商行董事长期间,参与该行虚假出表不良信贷资产的决策,并在该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应负领导责任。
银监会遵义监管分局对仁怀茅台农商行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银监会遵义监管分局对杨佳鑫罚款人民币五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遵义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遵银监罚决字〔2017〕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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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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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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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杨佳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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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虚假出表不良信贷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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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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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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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遵义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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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10月16日 |
遵义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杨佳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遵银监罚决字〔2017〕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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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杨佳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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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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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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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任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期间,参与该行虚假出表不良信贷资产的决策,并在该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应负领导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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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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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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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遵义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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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