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专员办:抓好三个方面 推动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
转移支付监管是专员办工作转型之后的重点任务之一,近年来,宁夏专员办积极思考,勇于探索,坚持因地制宜,联系实际,抓好三个方面,有力地推动了转移支付监管工作。
一、抓源头,做好转移支付资金前置性审核。前置性审核是转移支付资金监管的第一道关,为做好源头工作,宁夏专员办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前置性审核工作机制。一是梳理转移支付相关政策文件,建立规章制度库。根据财政部对专员办转移支付重点工作及常规性工作的要求,宁夏专员办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按照资金类型、支出类别、是否涉密等标准进行归类,各相关工作人员分别整理归集,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资料库。二是强化学习,充实审核人员知识储备。按照处室分工,宁夏专员办要求各处室制定业务学习计划,定期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文件等规章制度进行学习探讨。办机关党委将学习情况作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自主学、集体学等方式,提高了审核人员业务素质。
二、抓过程,推进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是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的重点。宁夏专员办积极探索,找准了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监管切入点,监管工作成效显现。一是加强与省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宁夏专员办与宁夏财政厅就共同推动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工作多次探讨,形成有关共识。宁夏财政厅积极配合开展转移支付监管工作,开放了宁夏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可实时查询转移支付分解情况,为监管工作打下基础。二是创新监管手段,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监管工作。宁夏专员办在学习、借鉴兄弟专员办工作方式方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立转移支付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试点对重大民生项目、重要基建项目等开展预算执行监控,通过资金分解、资金支付、项目竣工等重要环节把控,实现全流程监管。三是采取多种手段,传导监管压力,督促预算执行。上半年,宁夏专员办针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约谈了相关市县财政部门负责人,对重大疑虑项目进行了实地走访,对重大疑点问题发送监管函,通过多种监管手段,引起了市县政府及有关厅局的重视。宁夏财政厅、文化厅就相关项目执行监管专门向我办复函,提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措施。通过传递压力,形成工作合力动力,加快预算执行。
三、抓结果,客观开展资金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是资金效率和效果的综合反映。近年来,宁夏专员办严格落实财政部工作要求,大力深化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一是认真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绩效评价对专员办来讲是项新任务,在开展每项绩效评价工作前,相关处室都会组织讨论会,研究工作方式方法,吃透财政部的工作要求,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扎实做好相关证据收集工作。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在大量的证据之上,宁夏专员办通过座谈、资料分析、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电话访问等多种方式,收集了大量丰富详实的资料,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打基础。三是科学规范做好评价分析。在绩效评价环节,针对不同项目的特点,选取变化分析、因素分析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形成结论。四是加强调研工作。在监管工作中,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情况加大调研力度,深入基层察实情,听取各方面意见反馈,形成专题材料上报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