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华激光竟让国有股东“蒙面”14年)
贪享中外合资企业“身份”金证券记者 江芬芬
日前,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京华激光”)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2278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108万股。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家公司早在1994年2月就从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一家国有企业,但在长达14年的时间里,京华激光始终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对外隐瞒这一重大事实。对此公司解释称,此举有利于对外开展业务,但《金证券》记者接触的法律界人士直言,公司获得的直接好处是享受免税节税等优惠政策。
股东“蒙面”十余年
京华激光专业从事激光全息模压制品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激光全息防伪膜和防伪纸。
招股说明书显示,1992年绍兴激光和京华自动化有限公司(下称京华自动)共同出资设立绍兴京华激光制品有限公司(下称京华制品,即京华激光前身)。值得一提的是,京华自动是1983年3月注册于香港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据了解,京华制品成立后投资效益未及时显现,股东京华自动欲退出。1994 年2 月,京华自动与绍兴市联合发展总公司(下称联发公司)签署协议书,约定京华自动将其在京华制品21.35 万美元的投资以借款方式全部转让给联发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京华制品的实际股权结构为:绍兴激光出资39.65万美元,出资比例65%;联发公司出资21.35万美元,出资比例35%。
不过,本次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称,经过本次股权转让,京华制品实质已从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一家国有企业。鉴于在当时的政策环境下,中外合资企业的企业性质更加有利于京华制品对外开展业务,故在工商登记上,京华自动一直为京华制品的股东,一直持续至2008 年11月。
《金证券》记者发现,联发公司是一家注册于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该公司于2002年10月31日注销。也就是说,尽管联发公司付出了真金白银,但直至这家公司注销,都没有出现于京华制品的股东名单中,反而退出的京华自动与京华制品继续捆绑十多年。
“偷来”的税收优惠
对此,绍兴市人民政府出具了绍政函[2016]40 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对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问题有关事项予以确认的请示》,确认自1994 年2月18日京华自动实际退出之日至2008 年11月11日办理工商登记退出期间,京华制品实际股权结构与工商登记股权结构不一致的情形,系由历史原因所造成,股权不存在不清晰或争议等情形。
但这并不能平息外界对这桩往事的争议。《金证券》记者接触的法律界人士直言,中外合资企业不仅可以取得资金融通、业务经营等方便,最直接的优势是可以享受优惠待遇,尤其是优惠税率。“因为合资身份,发行人可以合理、合法地减少各项财务支出,大大降低了经营成本,而原本发行人并不能享受这些待遇,实际上存在税务追缴的风险”,他称。
既然合资企业身份实用光鲜,京华制品为何最终脱去了这层外衣?招股说明书显示,1998年后,京华制品进行产权转制,原由绍兴激光持有的70%国有股权转让给职工持有,除了8.57%的留存份额,剩余由孙建成等46名自然人股东接盘。2001年中,联发公司退出,其原所持有的30%的股东权益由职工持有。即便如此,工商登记中京华制品仍然由绍兴激光和京华自动持股。
截至2008年11月,京华制品实际上为孙建成等13名自然人100%持有的有限公司。前述法律界人士推测,一是监管从严,二是经过漫长的产权转制,京华制品的股权结构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鉴于自然人股东较多,如果不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极易埋下股权纷争的隐患。
转让价格节节低
在京华激光长达20多年的股权演变史中,转让价格的飘忽不定也让外界看不懂。
2008年8月,京华制品进行了一次牵涉较广的股权转让,公司自然人股东由40多人缩减至13人,彼时按照每份出资额5元的价格转让。
2013年1月31日,包括黄明德等在内6名股东转让股权于公司实控人孙建成等,转让双方根据上一年度年末的每股净资产3.29元作为转让价格。
2015年12月,京华制品第三次增资,由孙建成等27名原股东和新股东兴晟投资、孙佳水、钱坤、陶宝吉、吴金晓、王晓莹以每股出资额2元的价格认缴。
2016年4月,公司新增的230万元注册资本分别由孙建成、钱明均出资,认购价格为4.09元/股,其中钱明均此前为浙江步森股份(002569))证券事务代表,2016 年4月至今任京华激光董事会秘书。
沪上投行人士表示,对于一家拟IPO企业,随着盈利能力逐年增强,企业估值和股权价格应该是水涨船高,但京华激光多次股权转让却是入股价节节低。《金证券》记者发现,对于历次股权转让中的定价依据,京华激光并未在招股说明书中做详细解释。对于记者发送的采访提纲,公司方面也未有回应。《金证券》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京华激光IPO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