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离婚后,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
读者张女士:前夫是香港人,我们在内地登记结婚。孩子在内地出生后,户口随我。后来因感情不和,我们在内地办理了协议离婚,抚养权归前夫。之后孩子申请赴港,并入户香港。现在,我想变更抚养权,即抚养权归我。如果双方可协议变更抚养权,手续要怎样办?在哪里办?是去民政局办还是法院办理呢?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子俊:张女士,您的问题中涉及到内地与香港两种不同法域的法律规定,作为内地律师,我们只能根据目前内地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您的问题进行解答。
根据内地法律对未成年人抚养问题的规定,如果您与前夫能就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的,从谨慎的角度,签一份协议即可,内地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要求对于抚养权的变更需要办理何种手续。由于您的孩子已入户香港,如你们需要将小孩户籍迁移回内地,需要双方配合,并在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而如果您与前夫就抚养权变更问题不能协商一致,则需要通过诉讼解决。
信息时报记者 何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