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住宅停车费能否恢复政府指导价)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何小敏(除署名外)
小区专用停车场该不该对外开放?停车价格能不能自己说了算?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到底该怎么管?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网上立法听证会,该听证会将持续至8月4日。昨日听证会上,20名陈述人发表了意见,多数人支持鼓励住宅区等专用停车场对外开放,实现共享。对住宅区停车费问题,有人建议恢复政府指导价,有人则直指如果由政府决定小区车位出租价格是不合情、不合理、更是不合法的。
现场
多数人支持开放
住宅区等专用停车场
市人大常委会在145名报名者中,确定20人作为听证陈述人,其中有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停车场企业、共享停车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市民等方面的代表。昨日,代表们均认同目前停车位紧张的现状,多数人支持鼓励住宅区等专用停车场对外开放,鼓励共享停车,充分有效利用资源。但也有人指出,现在还没有到法规鼓励的时候,住宅区的停车场如果开放,对于整个小区的安全有很大的影响,加上很多小区未成立业委会,存在诸多困难。
众多网友围观了此次听证。据了解,昨日10时至17时,专题网页点击量超过135万。截至16时,网友总留言量超过200条。
例案
小区停车没月保
临保太贵业主难接受
昨日,家住天河区的张先生向记者报料称其小区停车费太贵。张先生称,去年他在员村山顶天荟公馆买了房,“去年看到这个天荟公馆,说停车场月保只要400~600元”,今年初收楼入住,一开始停车场免费使用。直到7月初,开发商贴出了停车场收费标准,业主们均表示接受不了。
开发商安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贴出的通知显示,根据发改委【2015】483号文件规定,从8月1日起,委托天荟公馆物业管理正式收费。记者留意到,该小区停车没有月保,只有临保,临保白天每小时6元,一天限价60元;访客白天每小时12元,一天限价96元。业主们调查发现,这样临租的收费标准比周边各小区的收费高出三四倍。有业主向记者出示了开发商售楼时的一页文件,上面写着停车月租价400~600元。
目前,该小区停车出入口已装好收费仪器,系统正在测试。一名业主向记者展示,她的车在小区车库停放了10小时43分,费用76元。
该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不在,“定价是开发商的行为,我们只是被授权管理。”随后记者拨打开发商相关负责人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员村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会依法依规跟业主、开发商协商。目前,开发商已将收费时间推迟至8月8日。(报料人:佚名,奖50元)
信息时报记者 陈子垤
现状
1.开发商拥有产权车位超四成
目前广州市经营性住宅区停车位约占全市经营性停车位的一半。
——市交委停车场管理处副处长周光武
住宅区停车位分类
开发商拥有的产权车位,约占43%;
已卖给业主的产权车位,约占43%;
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场地等划设的属业主共有的车位,约占14%。
2.住宅停车价放开后部分业主不满
2015年全省放开住宅停车价格后,一些开发商急于套现投资收益,物业公司纷纷提高停车费,而由于住宅小区停车位存在供不应求情况,车主只能选择就近回家停车,没有替代选择,不具备议价能力。价格放开后,引发了一些业主的不满。
——周光武
3.逾千个停车场已参与共享停车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州市至少有12个共享停车平台(如“共享停车”“互助停车”“掌停宝”“有位停车”等),全市有1000多个停车场参与到共享停车网络。——周光武
4.道路免费停车带来新问题
目前,广州对特定时段、特定路段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实行免费停放,缓解了停车难问题,众多陈述人对此予以肯定。但此举也滋生了乱停放、超时停放、霸占泊位等问题。
目前实施免费停放后反而导致供求关系更紧张,对道路的消防及治安要求较高,影响道路的畅通和安全,管理难度也加大。
——Airparking共享停车CEO冯志东
观点
住宅区停车费谁来定?
建议恢复政府指导价
广州市交委停车场管理处副处长周光武认为,目前住宅停车体现出来的垄断性、稀缺性、民生性等特征,符合《价格法》规定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条件。恢复住宅停车场政府指导价,具备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他建议恢复政府指导价,施以适当价格管制平抑社区矛盾,同时给予车位产权人、经营者一定的合理利润空间,确保停车服务水平不下降。
可制定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
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潘国璠认为,广州目前大部分住宅小区车位都已卖给业户,“个人购买的停车泊位,难道让政府来决定出租的价格?如果这样,那么商铺、住房的出租是否也由政府定价?这显然是不合情、不合理、更是不合法的。”
潘国璠认为,国家从来都没有将小汽车列为居民生活必需品,应将停车位作为商品属性。他建议,政府可按照市场分配原则,制定相应的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如价格公示、明码标价等),合理引导停车场经营者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住宅区专用停车场要不要共享?
鼓励开放共享但非强制
昨日,20名陈述人多数认同开放住宅区停车场,实现资源共享。周光武表示,法规立法的思路应是规定一个鼓励性条款,即鼓励开放共享,而非强制开放共享。
摩尔城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肖劲导在技术层面提出建议,由城市管理服务相关部门将各个对外开放的专用停车场进行统一数据管理,建立专门的共享停车APP平台,实时向社会反馈各停车场车位资源信息,引导有需求的市民前往停车,同时将平台对接征信系统。
鼓励单位停车场在特定时段开放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经理邓胜南认为,目前共享的时机还不成熟,除安全问题外,住宅区的停车场如果开放,原则需要业主委员会的同意,而广州住宅小区中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数量较少。
“开放其实解决不了多少停车难的实际问题。”潘国璠称,广州停车难问题的解决有待于政府修建更多的公共停车场,鼓励政府有关单位的专用停车场在特定时段对外开放,鼓励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建设。
城市道路泊位怎么管?
采取免费、收费、罚款模式智能管理
“不能因为特定时段、特定路段就免费,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占道停车即支付道路占用费。”远东快速公交规划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杜熠鹏说,道路泊位作为临时停放使用,应采取差别化收费。同时,应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管理,包括电子化计时、缴费、数据采集等。
肖劲导建议,为所有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安装智能监控系统,采取免费、收费、罚款等3种方式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智能管理。比如停放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实行免费停;超过两小时阶梯计价收费;超出特定时段的,按乱停乱放处理,予以扣分、罚款。
采取预缴费的方式收取停车费
周光武建议,可参照深圳等地经验,路内停车费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收取,并可以采取预缴费的方式收取,避免现金支付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和收支不透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