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食药监总局:开展城乡接合部等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中国网财经7月31日讯 今天,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告称,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通告指出,通过对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规范零售药店和诊所的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及药学服务。查处药品销售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通告指出,此次整治的重点范围是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的药店和诊所。整治内容包括: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法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存在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行为;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种;违法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销售具有终止妊娠作用的药品;超出经营药品;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及随货同行单或虽索取发票等票据但相关信息与实际不符等;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等行为。重点诊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的诊所。
对涉事药店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事诊所依法严肃查处并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对药店、诊所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