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丈夫去世没留遗嘱,妻、儿、婆婆怎么分遗产?)
市民凌女士问,我与丈夫结婚30多年,白手起家。30多年来,夫家的亲人在经济上没有支持过我们一分钱。现有累积的财产,是我和丈夫婚后共同创造的。我们只有一个儿子,我的公公已经去世,婆婆仍然健在。今年我丈夫也去世了,他在生前没有立下任何的遗嘱。请问我和儿子、婆婆三个人每人继承的财产分额各占多少?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卡方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及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故凌女士,您可以分割您先生遗产的六分之四,您儿子、婆婆一般可以继承您丈夫遗产各六分之一。
信息时报记者 魏徽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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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嘉宾
周卡方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