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塱头村保护规划公布)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见习记者 奚慧颖 通讯员 穗国规宣) 昨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塱头村保护规划的通告》,据悉,2017年6月,《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塱头村保护规划》获省政府批复,规划明确保护塱头村27处不可移动文物、8处历史建筑线索和33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并包含“山体-村落-水体-田园”的整体结构及村落的梳式格局。
27处不可移动文物等为保护对象
塱头村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源于南雄珠玑巷黄姓,南宋时期南下至广州北郊神山镇,元朝时迁至此地建村,立村已有六百多年历史。
2014年塱头村入选住建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布的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单,是广州市继大岭村后第二个国家级的历史文化名村。塱头村的特色历史文化价值在于它具有完整综合的“耕读传家”文化体系,具有典型的粤中传统村落的“环境-聚落-社会”空间体系,同时也是珠三角地区罕见的规模庞大保留完整的明清古建筑群。
据悉,塱头村核心保护范围总面积17.45公顷。核心保护范围内主要包括塱头村的祠堂建筑、绝大部分传统民居建筑、主要传统街巷及其村南风水塘等,不可移动文物、(推荐)历史建筑线索、(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和历史环境要素(主要指村南风水塘)占地面积5.6公顷,占核心保护范围的32%。
保护规划明确保护塱头村27处不可移动文物、8处历史建筑线索和33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并包含“山体-村落-水体-田园”的整体结构及村落的梳式格局。
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建筑三层以内
规划将保护范围划分为三个层次: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规划表示,在核心保护范围17.45公顷内,除确实需建造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基础设施在高度、体量、色彩、材料等当与整体历史风貌相协调。
规划表示,现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严格控制原有高度不变,核心保护范围内现有遗存质量较好的传统风貌建筑和建筑群,应保持原有高度。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建筑控制在三层以内、以一至二层为主,建筑高度在9米以下。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筑控制在四层以内、以二至三层为主,建筑高度在12米以下;环境协调区内,新建建筑控制在五层以内、以二至三层为主,建筑高度在15米以下。
此外,保护规划还对古村内的17条传统街巷,村前的旗杆石,村落中的古井古树进行保护,对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进行了合理配置,对湖面、鱼塘、河道和空间景观进行规划整治。
建立文化展馆和体验馆
规划提出,拟利用部分保护完好的文物保护单位,设立“塱头村民俗文化展馆”,将塱头村非物质文化进行集中收集、陈列和展示,对楹联大奖赛获奖作品进行展示,充分体现塱头村文化底蕴和历史风貌特色。建立多个微型主体展馆,深入挖掘这些微型展馆背后的轶事以及文化内涵等。此外,设立“塱头村传统工艺体验馆”,展示塱头村灰塑工艺、中彩珐琅等传统工艺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