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7-052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4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及调整情况说明
1、公司已披露的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7,386,604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0.40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29,095,464.16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5 股,共转增363,693,302股。
2、权益分派方案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53名激励对象的2,052,000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上述股票已于2017年6月13日上市。目前公司总股本已由727,386,604股,变更为729,438,604股。
根据相关规定,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因此,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9,438,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9887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58987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98874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85934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977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988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29,438,60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93,131,877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6 月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6 月23 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17 年6月2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 年6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23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注:因权益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093,131,877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2元。
2、依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6年3月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予日为2016年3月11日,有效期为4年)中关于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增发股票等事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未行权期权数量将调整为7,427,028份,行权价格将由12.49元/股调整为8.31元/股。(注:因权益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 咨询联系人:刘开明、王妃
咨询电话:0757-26335291
传真电话:0757-26330783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