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邮储银行绍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违法违规)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违法违规,被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授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8〕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绍兴市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绍银监罚决字〔201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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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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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绍兴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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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秦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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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不审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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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授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8〕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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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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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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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