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街区“督考合一” 提升干部执行力)
本报讯 (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穆文涛)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先进的单位,在优秀人员比例、单位党政正职评先、优先推荐使用、绩效奖金等方面给予大力倾斜;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对单位黄牌警告,单位党政正职不得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近年来,上街区整合资源,构建 “大督查、大考评”工作新格局,创新督查考核方式方法,推动工作落实、提升干部执行力。
2013年8月,上街区委、区政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整合了原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目标办、区绩效办、区效能办五部门职能,成立了区委区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督查考核办公室在体制机制上进行创新。规范督查推进机制,对被督查主体采取定目标、定内容、定时限、定责任的“四定”督办制,实施重点督查、精准督查、专项督查;深化督查考核联动、督查效能联动、督查媒体联动、督查调研联动、部门会议联动5个联动机制,不断提升督查质量和效果。
在工作中,始终做到围绕中心抓督查。围绕决策督查开展督查,对党代会、区委常委会、区委全会、区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研究确定的重大事项,加大督查力度;围绕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对区重点项目、《政府工作报告》及区委、区政府重大会议确定事项,实施跟踪督查、现场督查;围绕专项查办开展督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在工作推动上,做到“督考合一”促落实。对全区各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能目标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采取日常督查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通过考核牵动督查,实现督和考无缝衔接。将考核与奖惩相结合,根据年度考核成绩,对68个单位分别评出优秀、先进、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并分别实行相应的奖惩措施。在“督考合一”体系推动下,上街区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多头督查、重复督查和督查口径不统一等问题,形成了工作合力,增强了督查考核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创造了“1+1>2”的聚合效应,有效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